第一章 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啊?#
燥热的夏天,锁闭的学校还有严厉的规训。这些东西都无法阻止少年那一颗恶俗的心。
初中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刚从小学上来,慢慢从孩童开始向少年过度,在这种尚不成熟的心灵状态和即将不得不面对的现实困境交织之时,人的恶也许就会如此显现。
不过那可以被定义为恶吗?如果施暴者不觉得这是恶,被害者也不觉得这是恶,旁观者更不觉得这是恶,那么这一定不是恶。
这是一句毫无意义废话,我不得不承认的废话。
我的班里有一个女孩,她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她留着初中每个女生都会留的短发,身高体重也是平均水准,同时也喜欢那些有着淡淡颜色的文具和劣质的工业废品头饰。
我本身和她并没有什么交流,这个班上也少有她的朋友,直到我知道了她的爸爸妈妈离婚了。
我不知道她的爸爸妈妈为何要离婚,也不想知道,甚至离婚这个词对于初中的孩子来讲也是一个没有任何实感的词。
但我可以明确的是一提到这件事情她总会从眼角掉下两颗晶莹的泪滴。
在当时,我有一个很好朋友,他的名字叫麦麦,是班上有名的泼皮破落户。他每个行动都在散发着一种单纯而又简单的恶,拔别人裤子,拿拖把扫别人的脸,打架,吓人,和老师对着干,这些都是他光荣的战绩。
而至于我,除了我俩是青梅竹马外,还有一点便是我也在享受着这些东西。那种愉悦的感觉,在不懂得什么叫做爱的年龄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一种极大的刺激,能让多巴胺大量分泌。
而我忘了那是什么时刻,只记得那时一个午后,麦麦叫上我来到了那个女孩的桌边对她说了句。
“你是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啊?”
女孩先是愣了一下,接着伴随着脸部上血管的加速,红晕像广播雷达一样开始扩散,嘴巴慢慢撅起,带着肌肉萎缩了眼部,同时眉毛也压了下来,眼睛成了一条缝。
从那缝中掉下的便是世上最宝贵的东西—少女的眼泪。
这世间有无数人为了这滴眼泪献出一切,但是我们的好朋友便可以让这种稀缺资源的产出自动化高效化。老师说麦麦不是学习的料,但实际上麦麦应该是伟大的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领头羊,国家需要的创新性人才。
可惜的是我当时无法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和它想要指代的东西,麦麦笑了,作为君子的我再怎么说也得陪笑,不然有失风范。
于是我也笑了,笑的很大声也很干巴,像是老白男吃的面包。
她哭的很小声,像是故意的,同时又带了胆怯不敢哭出来。
然后果不其然,压根没人为她说话,大家都只是路过隔岸观火,在这样一个讲人情世故的地方没有一点关系我想这是她的错。
结果就是没有结果,告老师?她要去告哪个老师呢?
她的学习也很一般,被老师叫到办公室也是家常便饭,虽然总是看到她一个人在默默的看书,但是她的成绩反而是与此成反比的。
我知道这么多当然也不是因为什么,只是单纯的她是我后桌。
还有一点就是,她的橡皮总是掉到我这,那是一块抹茶色的,套在上面的外壳是一只可爱小狗的橡皮,但无论掉了多少次,这块橡皮总是完完整整的……
某天,放学后,麦麦因为被叫家长了,于是我便一个人踏上回去的路。
是她吗,只看见前面t有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哭的很响亮,完全不像是之前那般在忍着。
看清了,是她和一个中年男人。
中年男人面带愤怒拉着她,要把她带走,嘴里还带着些不时的咒骂。
周围挤满了围观的人,在这种注视之下男人放弃了,大骂了一句:“你就跟着那个贱女人吧!”随后走入人群中消失了。
有人慢慢的把她扶了起来,她的哭泣也逐渐收敛起来。
而我的脚下,停留着什么东西,当我把它捡起来的时候发现是那块橡皮。
真的很好看,也许吧。
伸出手,将橡皮还给了哭泣的她。她接过橡皮,一言不发,随后用她浮肿的脸上的那张嘴发出了像是谢谢的哀嚎。
第二天上学时,老师把发作业的事交给了我,当我将全部作业都基本发完时,发现我的作业下面还叠着一本。
我回到位子上思索着是不是和别的班上的人拿混的时候。
她戳了戳我的背,对我说:
“我叫……阿眠……”
那是我第一次知晓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个人存在。
“哦”我只是不以为然的回了下她然后把作业递给了她。
在经历了一阵头脑风暴后,我又问她:
“那你是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啊。”
这回不同,她没有哭闹,而是小声点回到:
“我想我喜欢妈妈多一点。”
我很失望,不仅是我个人层面的失望,更是对麦麦对学术研究的失败感到失望,同时也是为全人类的进步的停滞感到的失望。
阿眠,你的人生也配的上我对你的失望。
这之后,我便成了她在班上唯一可以说话的对象。
在加了qq后才发现,她的头像还挂着小学生喜欢的子供向动画片的角色,秋秋空间更是什么东西都没有。这也可能是她的父亲离她而去的原因吧。
白驹过隙,一转眼就到了初三的时候。她在这几年内的交流也估计只限于我了,除了我,她和班上打交道最多的是饮水机,可怜的饮水机。我和麦麦的小团体也觉得她无趣,也没怎么管过她了,况且初三也是老师抓的最紧的时候,这点无聊的时间不应该花在无聊的人身上。
中考结束了,我不出意外的考进了重高,麦麦被他爹妈花钱送进了二中。
而在领成绩单的那天,我遇到她了。
她那天穿着一条淡蓝色的连衣长裙,脸上也没有往日那样有点肿肿的,看样子是精心打扮过的样子。
麦麦急着和老朋友们打最后一场篮球,而我那时因为骑自行车把腿摔断了就在旁边坐着。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像只无头苍蝇一样在操场上走着,明明没有谁记得她,那么她在怀恋什么呢?
我想这毕竟是最后一次了便走上去问她:
“喜欢爸爸还是妈妈啊?”
“我喜欢你。”
沉默的声音有时胜过万千惊雷的响度,一种情绪正盘旋在6月的天空,直到其和炎热一并把我吞没……
第二章 龙椅#
麦麦的父母是当地有名的富豪,光是麦麦他爹旗下的公司便有好几家,对它们来说这钱这种东西压根就不值钱。
中考结束后,麦麦便带着我一起去北京玩,到了北京各种花花绿绿的东西摆在我这个只知道在小镇做题的人眼前时我人就已经晕了。
第一天便和麦麦在北京城走街串巷的,麦麦指着四合院对我说:“别看这看着像个小破房子,这里面住的都是老爷,比我爹还有钱呢。”在这之前,对于四合院的印象无非是在书本中见到,而真正看到时那种震撼是无法形容的。
随后走出来个遛鸟的大爷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们两眼,要以麦麦的性格可能早就上去给这老登两下了,但他并没有。麦麦这个人别的不说,从小和他爹妈学的人情世故这块是我一辈子学不来的。
在北京,我们住进了麦麦的亲戚家,不得不说人麦麦家手眼通天,这北京城的关系他都能攀上。在他们亲戚家有个表哥,年纪与我们相仿,唤做满满。
满人这人就喜欢讲历史,那一晚上给我们把唐宋元明清讲了个通通透透,随后便和我们说自己翻过自己家族谱,那祖上是纯纯正正的八旗子弟。
而对于我和麦麦来说是那晚一直没睡着,只是一直在附和他,搞的第二天压根起不来。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仨把整个北京几乎玩了个遍,到了那金銮殿那把龙椅前时,满满他流下了两滴热泪。
麦麦和我冷笑了两身,满人转过来便问笑什么,麦麦打趣的说:“我们笑那边那几个老外呢,看什么都稀奇。”
“洋鬼子如今可都来看了。”
眼看着满人这下都要哭出来了,我们便准备前往下一个景点了,满满第一个往前溜了,而麦麦则在原地看着那龙椅好似在想着什么,我上去拍了拍麦麦便问:
“咋了?走咯。”
“我看这龙椅啊,大清国的皇帝坐过,历史书上说洋人也坐过,那么这龙椅我这汉人也未尝坐不得!”
后来在北京待了两天,我们便回去了。
上了高中后,因为学业我和麦麦的联系便少了,只是隐隐约约说二中出了个叫皇帝的黑社会大哥挺厉害的,打架废了别人的胳膊好把人耳朵割下来了。
当然,我也只当个都市传说听听就得了。
不过高中时期我还是特意去读了读历史,尤其是从辛亥革命到建国时期的,当读到溥仪被转来转去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笑出了声导致周围的人给了我白眼。
但他们的不知道的是当时我想的是你是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啊这句话。
第三章 外国的月亮#
高中毕业后我考上了在上海的一所大学,父母很高兴大办酒席邀请各路亲朋好友,唯独没有麦麦。
我本来想问原因但是看着父母高兴的表情让我把这话慢慢的咽下去了。
酒席上暴音的音响和廉价的主持人以及乱闪的花灯并没有阻止人们进食的脚步。
根据研究来讲环境是会影响人的食欲的,但在中式酒席上的众人却可以吃的酣畅淋漓,就算是换成是我也会向猛虎扑食一般的大快朵颐。
在过完一系列流程后我便入席,一个小孩坐在我旁边,他家长说是来沾沾喜气。
于是我问了他是喜欢爸爸妈妈还是妈妈啊,但是我没注意的是到场的只有他爷爷奶奶。
从小就能感受到这种感到这种强烈的恶,小子你算是有福了。
在大学四年内我好像做了什么好像又什么都没做,就连老家也少回了,总之关于大学的记忆是如此陌生。
毕业以后被父母送到了美国留学,国外的景色虽是以前完全没有见过,但却无法给我第一次到北京城那般的刺激与惊喜。
至于在美国,除了友善的邻居和总是在和妓女做爱的室友外就是常去的中餐馆还凑合吧。而且如果不是因此得了性病,我也想谈谈这里的hooker。
在美国的日子肯定是要过的拮据一点的,毕竟不像国内可以偏安一隅,出来之后就要适应这种生活。
那么生钱的法子是什么呢?在那边我认识了一个华人,大概比我大个几岁,从小是在国内长大的所以中文是比abc要好很多的。
我们就叫他大华吧,大华这人实诚,读大学的时候在学校里疯狂揍香蕉人,玩枪,还喜欢飞点叶子。
当然他让我飞的时候我是没飞过的,就算是为了保住自己跟风点权利玩叶子我还是受不了。
大华平时就带着我去拍视频,拍什么视频呢,准确来说什么视频都有。为了满足金主的某些癖好的视频。
比如说侏儒的自慰,有着马凡综合征的女人呕吐三个半小时最后让唐氏儿舔干净,巨人观爆炸现场。
通过这些玩意儿的锻炼让我的接受能力也算是大大上升,赚到的钱也是不少。
紧接着某天接到了个一万刀的单子,大华看到时候脸色一青然后问我做不做。
一万刀这还有不做的道理吗?虽然之后我就后悔了。
这回要摄制的内容是纯拷打,物理意义上的。有个欠了钱的非法移民被大佬抓住了,送到这里当肉鸡。
这是犯了法吧,但仔细想想又犯了什么法呢?屎难吃,钱难挣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先是拔指甲,扎针,灌水,走后门,电击,老虎凳,扎刀子……
大华边拍边对我说:“这是满清十大酷刑都要上一遍啊……”
在玩过蚂蚁扎马眼后那哥们儿也自觉无趣就问我们能不能教他两句中文。
大华头脑风暴了一波后决定还是让我说了。
“你是喜欢爸爸还是妈妈啊?”
在那哥们艰难的学习了几分钟后挥舞着皮鞭一边抽一边喊
“你是稀饭粑粑还洗麻麻啊?!啊!”
伴随着皮鞭的声音和被打者的悲鸣以及那句不会太标准的中文把气氛烘托到了一个新高度,汗水,铁锈,血液,敬业,排泄物的味道混在一起,在这个不通风的小房子里我咯硌的笑把这些东西全部吃进了嘴里。
大华也笑的人仰马翻,拷打的那哥们儿笑的更是大声。
我们三人就这样笑了半个小时,然后开始飞叶子,接着三个人三班倒连着抽,一边抽一边喊是喜欢爸爸还是妈妈啊。
那一晚,那个房间里除了是喜欢爸爸还是妈妈之外没有任何声音传来,那个可怜虫挨不止歇逼了。
那一晚的月亮,也格外的圆。
在做完这一单后我又回到家笑了两个小时最后下巴脱臼了。
之后拿下硕士学位后我便打算回国了,当我和大华说了这事后,大华表示在走之前一定要请我吃最后一顿饭,然后他又接着问了我一个问题。
“你当时为什么想到那句话?”
“哪句?”
“就那个你是喜欢爸爸还是妈妈?”
到这里我又开始狂笑不止,旁边走来个白人指着我说:“hey,shut up,chingchong!”
大华宛如箭矢一般冲上去给他蛋来了重重的一脚,那白皮鬼子痛的眼泪夺目而出,原来还有这种制造眼泪的方式,这比麦麦的高效多了。
第四章 开花#
离开美国之后我并没有回家,而是辗转不同的地方……
我有点数不清自己到底去过多少地方了,总之最后在毕业的五年后回到家里。
老家的变化很大,有些地方我完全认不出来哪里是哪里,就连我的学校也变成了陌生的样子。
回来之后的第一件事情便是去拜访麦麦,可是麦麦已经不住在那里了,那个地方被拆掉了,建成了新的百货商场。
但是讽刺的是原来的百货商场就在它的对面,因为新百货商场的建立所有商户都从其中撤出了,只留下一栋空洞的大楼。
它的外表已经很破旧了,这么多年过去压根没有人打理它,但却空占着这么大的一块地。
拆掉它也许也要花一笔钱吧,但它就在那里,代表着这个地方最落寂的一处,与最繁华的一处隔岸相望。
在它对面的新百货商场人流涌动,不少的年轻人在这里,但无数年轻人中有一个年龄和我差不多的女人对着手机舞动着。
尽管我不想承认,但她就是阿眠,她同时也认出了我,于是关闭了自己的直播。
这么多年过去它也学会把自己打扮的花枝招展了,脸上的浓妆散发出的卑劣气味让我回想起那个月亮很圆的晚上。
那么,进一步说话吧。
我俩坐在公园的石凳上,处于同一水平线上。在初中的时候,这是她不曾有过的高姿态。
两个人其实都很别扭不知道说什么好,于是我先开口了。
“麦麦他怎么样了?还好吗他?”
她先是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
“麦麦他上高中的时候是他们学校有名的老大,天天和别人约架来着。”
“然后呢?”
“后来……就高中要毕业那会儿,有个黑老大总是收他们班上一个小矮子保护费,然后……”
她后面的描述颇具传奇色彩,但就根据她说的和后面我打听的来看,应该是这样的。
麦麦他看不惯那黑老大欺负人家那小矮子,那小矮子家里条件也不好,脑子有点问题还是个孤儿。于是麦麦就和那黑老大约架在高速口,麦麦当时带的几个人都跑了就他单刀赴会,当时据说麦麦关公上身,拿着个撬棍直接从那黑老大嘴里喂下去给他贯穿了,当场就走了。
当然,麦麦也是。
他爹他妈听到后悲痛万分,且祸不单行,他爹他妈当时投资建百货商场但因为什么原因被起诉破产了,钱没了儿子也没了。
二老就上百货商场最高处50楼跳了,据说是他爹把他妈直接丢下去了自己再跳的。
麦麦他连个料理后事的让都没有就草草火化了。
阿眠在说完之后又掉下几颗冰洁的泪珠,麦麦这个男人总是能不用暴力就让阿眠哭出来,是我错怪你了麦麦,我还是太年轻。
阿眠把我带到她住的出租房内,她的房子不大,但有着一种温馨的感觉,和她喜欢的淡淡的颜色一样。
她从柜子上取下麦麦的骨灰盒给我说让我找个好地方埋了吧。我接过骨灰盒看着麦麦的照片,不知为何突然酸了下也流下几滴泪然后突然笑了起来。
阿眠肯定不知道我为什么要笑。
紧接着阿眠又递给我一个充满回忆的老物件,是那块橡皮,它依然圣质如初。
我接过橡皮却发现有股奇怪的味道,阿眠补充着说:
“我和麦麦做的时候他总喜欢拿这个塞我的pi。”
我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向门外走去。
一路上我带着麦麦走过了我们以前经常去的地方,虽然已经大变样了,但不可否认的是这里面充满了我们的回忆。
最后我来到了江边,看着波澜不惊的江面我举起他的骨灰盒问到:“麦麦,你是喜欢爸爸还是妈妈啊?”
麦麦没有回答我,事实上我也不知道他爹妈埋在什么地方。
在简短的沉默之后我打开了骨灰盒,但我忘了那天风很大,被吹散的骨灰就这样被路过的洒水车用无情的大钢炮冲灭了。
我哭了,哭的很伤心,那是我人生最大声的一场哭泣。
对不起麦麦,本来以为你可以凭借你的豪气回到滚滚不绝的江河中去,现在看来只能当作一碗烂汤了。
这个事情过后,我几乎三天没有吃一点东西,只是蹲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我们以前的照片…..
到了三天后我又来到了百货中心门口,阿眠在那里继续直播跳社会摇,她的舞姿是那般的自信从容,好似古希腊的雕刻一般美丽。现在的她再也看不到初中时自卑忧郁的模样,像一朵热烈的花儿从钢筋混凝土中开在人群中央。
要说那来动的人群和她舞动的曲线相辅相成,有时竟达到了一种相对静止的状态,好像她就是应该在那里,天生如此。
我慢慢上前去走入她的镜头之中与她一并舞了起来。
不管是流动的人群,滚动不息的弹幕和礼物还是驻足欣赏的人们,都加速着我激昂的血液,一旦开始舞动起来便忘情了,置我全身于天地宇宙之间混合着生命的大和谐谱写着交响曲。
舞啊,不停的舞啊,舞啊……
在舞了一个小时后,脆弱的躯体把我重新拉回理性的那一面,我问她:“你是喜欢爸爸还是妈妈啊?”
她先是有些疑惑,然后笑了笑,语气坚毅的回答到:
“都不喜欢。”
而接下来的,只有舞。
对着那废弃的老百货大楼舞,对着喧嚣和吵闹舞。
况且阿眠不知道的是,那三天我因为舔那块橡皮去医院打了两天的针。
第五章 答案#
在这个世界上,好人是不会死的,而坏人却会因为各种原因死去。
活到现在我很清楚那些铭记于心中的恶,它们是我dna的一部分,盘缠着混在一起。
但这同样是一种王八蛋的说法,能够想到这些东西只是在为我找一个开脱的理由,能让我可以把一系列错误置身事外的理由。
我心中的恶意,与所谓的人性无关,更与兽性无关。
它就那里,始终在那里,是一种纯粹的东西。
距离我上一次见阿眠又过去了十五年,我在这十五年成家立业并有了自己的孩子。
人到中年,做什么事情都开始显得有些力不从心,我能很清楚的感觉到生命正在慢慢流逝。
在公司里,我盯着电脑屏幕光是看个一两个小时眼就疼的不得了,而那些年轻人却可以连续工作五六个小时,真是厉害。
工作的大部分时间都是无聊的,但我还至少可以凭着资历寻得一些小乐趣。
角落里摆放着我们工作区的唯一一部饮水机,我平时喜欢和它说说话。
“你啊,别人天天把你下面弄湿然后出水,你就一点怨言都没有吗?我觉得把出水的地方给别人掌握是一件不太好的事情,你明白吗?你没有羞耻心吗?还是你其实是个变态?”
日复一日,我询问着它一系列这样的问题,但除了哗哗的流水声它什么意见都没有。
但是除了它以外,我和那些年轻人也说不上什么话就是了。
“那些小孩儿,又在想去哪里玩了,或者说吃了什么交了什么男女朋友,说些我不懂的话。还是你实诚,从我进来的那天就知道给我出水。”
和无机物说话能获得一种别样的尊重,是和那些年轻人对我毕恭毕敬到嘈杂不一样的尊重。
这种尊重我并未在家中寻得过,因为家中的无机物应该是用来殴打老婆的器具。热水壶,盆,箱子……
但我并没有打过我的妻子,我很爱他,这世界上的所有人可以掌握饮水机撒尿的地方,但我的那个地方只有她能掌握。我想我在这方面会不会有些保守,但无所谓了。
和妻子在一起的这段时间我总是很开心,和她一起参加了女儿学校的亲子活动,我们一家三口出去旅游,给女儿讲故事。
我的人生难得有这么清闲的时光。
有时我也在想妻子要是得知了我过去干过的事情会怎么样?会讨厌我吗?
但我想对她来说这些事情大概都无关痛痒吧,只有我一个人在意这些东西。
隔了几天,有亲戚来我家做客,他们一边说着我真是娶了个好媳妇一边赞叹我事业有成。
他们同样和那些传统的亲戚一样,对于我女儿投去了一种贪婪的目光并对他问到:
“你是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啊?”
女儿明显走了神,但关键的是她尚未长成的反应神经是没有我拳头快的。
一拳,两拳,三拳,热水壶,盆还有箱子。
那个亲戚被我打的血流满面,顿时那黑的彩的都出来了,牙也飞出来一颗。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生气,但我很生气,我这一辈子可能都很懦弱,别人骑在我头上拉屎我都什么都不敢做。
唯独这个,很生气,我很生气,非常生气。
后来赔了别人大几万的医药费,这事算是了了。妻子说我该去看看心理医生,于是带着女儿回娘家待了几个月。
我想比起心理医生,我更需要的是再多打那个家伙两下。
女儿虽然当时没有任何反应,但我想恶已经在她心里身根发芽了。
后来女儿也上了初中,交了很多朋友,我很庆幸她没有成为像阿眠那样的人,她应该也不会就是。
在她们班上,一个小角落里面坐着一个和阿眠一样的孩子,家长会那天就他的家长没有来。这孩子真是幸运,就算自己考的再差也不会有人骂他打他。
但是明明什么都没做的他却还是被班主任骂了一顿,这不是他的错我想。
好在他的朋友貌似不少,没有人会真的像阿眠一样。
那天和女儿开开心心的牵着手回家,哪怕班主任和我说女儿的成绩下降了,我也并没有对她摆任何脸色,就算我摆了也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路上给女儿买了小蛋糕,抹茶味的,淡淡的绿色上有一只可爱的奶油小狗。
女儿正开心的吃着的时候,电话响了。
“您的妻子在一场事故中去世了。”
好人是不会死的,但是她死了,因为她是坏人。
这是我们结婚的原因。
第六章 解#
距离妻子的去世已经过去了12年了。
我变的很老了,已经完全走不动路了,同时什么慢性病也通通找上我了。
工作的单位也是换了一批又一批,现在到了一个到处都是饮水机的地方上班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饮水机聊天,挺好。
来谈谈老朋友们吧,阿眠离婚了3次,生了5个孩子,得了宫颈癌。
蛮好,她的孩子在被问到那个问题的时候选择还蛮多的。
满人是个短命鬼,在我和麦麦上高中那几年他突然说要变性当女人,他爹妈作为地道的北京本土人当然是阻止他并狠狠训斥了他一顿。
后来他从文玩市场淘到了当年给太监净身用的玩意儿直接上了。
失血过多感染,死了。
大华是个梦想家,在赚了足够的钱后买了架帆船,开始打算从大西洋一路航行到太平洋。
在筹备阶段被桅杆砸断了双腿,下辈子只能在轮椅上过了。不过还好,他下面还能用。
还有麦麦,希望你在和风细雨中长存,我很想你。
到了夏天最热的时候,我带着女儿上山给妻子扫墓。妻子的墓在山的最顶端,因为她生前就是个喜欢安宁和清净的人。
爬到山顶时,我已经累的不行了,路上发生了什么,我也全忘记了,甚至我感觉我可能也要死了。
不过从山顶往四周望去,山连着山山包着山,都是山,什么都没有。那些有登顶野望的人,全部都是神经病。
先是给妻子烧纸钱然后放鞭炮,结束了。
女儿在妻子的墓前站在思考了良久,她在想什么呢?不得而知。自从妻子离开之后,女儿全靠我一个人带着,但是她的心思我却从来没有搞懂过,就像我只能和饮水机聊天一样。
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我想知道她在想什么。
微风慢慢带走了我头上的汗珠和未能流下的眼泪。谢谢你,麦麦,我一辈子都没能达到你的高度,英灵之所以能委身与你是有原因的。
我站起身来喊了下女儿的名字,她回头带点疑惑的看着我。
时间停止了,我的大脑一片空白。
在这个时候,就连恶也消散了,只剩下无,什么都没有了。
在顿了半秒后,为了让她不觉得我是老年痴呆了,我问:
“你是喜欢爸爸还是妈妈啊?”
她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嘴微微抬起一丝弧度,带着些许无奈的对我说:
“我都喜欢。”
(完)

